在俄留学人员须知——留学期间的服务管理

(2022年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教育处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8浏览次数:55

    (一)抵达及报到。留学人员抵达俄罗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到留学单位办理入学、居留(如落地签)等手续,按照俄政府或留学单位的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无特殊情况建议在留学单位安排的宿舍居住。请通过正规途径及时办理落地签及延期。落地签须与实际居住地点一致,否则会面临非法居留被遣返风险。

    (二)学习。按照留学单位规定及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进修、访学计划。了解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因违法校纪校规或者因成绩不合格而影响正常毕业。

    (三)服务管理。使馆教育处按照有关方针政策和要求做好留学人员的服务管理,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助力留学人员成长成才。

    1. 为做好对留学人员的服务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凡到俄罗斯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且在外居住6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应在正式入学后一个月内登录使馆教育处网站,在留俄学生报到登记系统  http://www.lxgz.org.cn/SAonline/russiaAdmin)进行注册。

    2. 设立接待日工作制度。接待时间为每周三15:00-18:00,周五9:00-12:00(中国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为留学人员在俄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具体可直接与留管组负责同志联系或拨打热线电话:84999518414(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5:00-18:30,中国节假日除外)。留学人员也可发送邮件反映情况和问题:jiaoyuchu095@163.com

    申请办理护照延期及换发、补发护照,请直接到使馆领侨处办理有关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使馆网站http://ru.chineseembassy.org/chn查询。咨询电话:8-499-951-8661

    3. 教育处为留学人员平安留学、健康留学、快乐留学、成功留学提供帮助和支持,包括提供各类信息支持,开展法律法规、危险防范、应急自救、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留学人员的法律观念、风险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组织或支持留俄学生总会及各学联开展学术交流、联谊及文体活动等。

    4. 支持和指导留俄学生总会包括各校学联多方位为留学人员服务。请留学人员及时与所在留学单位中国学联取得联系,加入微信群,积极参与留俄学生总会、各校学联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5. 为留学期间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或资助提供咨询,负责申请受理工作。主要有: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在俄乌白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等。项目申请办法请及时关注使馆教育处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s://bg.csc.edu.cn)查询。

    6. 支持留学人员或所在单位及导师与国内开展合作与交流。支持留学人员参与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春晖计划短期回国服务项目、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等。具体信息请查阅教育处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登陆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留学回国栏查询。

    7. 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管理请查看《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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